在网络上晃荡了这么多年,终于出名了!哈哈!!!无意间发现,自己N年前最常用的一句签名,竟然被人收录到报纸里了。“路过就要留下脚印,这是规矩!”呵呵,以前逛朋友QQ空间和博客时常用这句话做留言,哪想竟然。。。《萧山日报》2008年4月12日第06版:梦笔桥 中的一篇文章《解读个性签名》(作者:海棠无香)收录了这句签名。电子版地址:http://xsrb.xsnet.cn/html/2008-04/12/content_25517.htm发截图给大伙看看:谢谢这位名叫“海棠无香”的兄台,还给这句话做了点评。